對下列產品及服務進行國際公開競爭性招標,于 2026年1月16日 在 公告。本次招標采用傳統招標方式,現邀請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
1、招標條件: 項目概況:(重招)SEI總包茂名煉油轉型升級項目乙烯在線質譜儀、在線紅外分析儀國際招標 資金到位或資金來源落實情況: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的說明:已落實
2、 招標內容: 招標項目編號:(重招)3045 招標項目名稱:(重招)SEI總包茂名煉油轉型升級項目乙烯在線質譜儀、在線紅外分析儀國際招標 項目實施 投標人須為生產商,集成商視同生產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聯合體投標。投標人需要提供此標段投標產品的生產/集成設備、生產/集成場地照片及人員配置花名冊。若投標人所投產品中的質譜儀主機(或檢測器、系統控制軟件等)、在線紅外分析儀非自主研發生產,但具備為本次標的提供系統設計、安裝、調試及維護服務能力(提供營業執照證明),則視為集成商,集成商需另提供所投質譜儀主機(或檢測器、系統控制軟件等)、在線紅外分析儀的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長期(一年以上)直接授權,授權文件授權鏈條完整有效,授權銷售范圍涵蓋本項目投標產品,授權有效期應包含本項目投標產品交貨期;制造商同一集團下的貿易公司作為投標人參與投標,視同制造商。 2.投標人投標的質譜分析儀在乙烯或類似工況(裂解氣組成在線分析,具體組份見儀表規格書采樣流路數據)裝置中2個平穩運行三年業績,并提供能證明業績的合同(業績合同總數不得超過3個)。合同簽訂時間應在2017.1.1到2021.12.31之間,其內容至少應包括:項目及裝置名稱、產品型號及數量、應用工況、簽署蓋章頁、技術協議等。合同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均視為無效業績。 3.如集成商作為投標人前來投標,需同時提供投標人集成各產品同品牌同型號產品近5年內(2021年-2025年)總數各不少于1份的業績,投標文件中必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技術協議及FAT報告(合同必須同時提供投標人簽訂的采購合同和投標人與最終用戶或最終用戶委托方簽訂的銷售合同,需明確產品品牌及型號)。(注:此業績要求與第2點不同,針對的是集成商集成同型號產品的經驗,請務必注意是“集成各產品同品牌同型號”的業績。) 其他要求詳見第八章及投標資料表。標書一經售出,標書費不予退還,付費前請慎重考慮。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未領購招標文件是否可以參加投標:不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