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化工股份 廣州 廣州 安全綠色高質量發展技術改造項目廢熱鍋爐\Φ2100×3600~3700×6 Q345R/20#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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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廣州 安全綠色高質量發展技術改造項目廢熱鍋爐\Φ2100×3600~3700×6 Q345R/20#(招標編號:NWZ260203-2109-110911) ,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廢熱鍋爐\Φ2100×3600~3700×6 Q345R/20# 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概況 |
|---|---|---|
| 1 | 廣州 安全綠色高質量發展技術改造項目 | / |
2.2 招標范圍
| 序號 | 物資描述 | 數量 | 單位 |
|---|---|---|---|
| 1 | 廢熱鍋爐\Φ2100×3600~3700×6 Q345R/20# | 1.000 | 臺 |
| 2 | U型管換熱器\BIU1000-1.6~2.5/1.6~2.5-100~130-3~4m/25-2/Ⅰ級管 Q345R/Q345R | 1.000 | 臺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 登記制度登記,執照有效。
3.1.2 財務要求。
無
3.1.3 業績要求。
(1)截止至開標前1日投標人賣方應具有同類產品(同類裝置)余熱鍋爐的設計和制造業績,5 年內 3 套或以上;應具有壓力容器設計及制造 D 級以上資質及 A 級鍋爐資質,應具備完善的產品測試和檢驗設施;應具備足夠的包裝運輸和售后服務能力,應提供合同復印件和對應發票(僅接受通過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中“供應商發票”模塊提供的發票信息)以及技術附件,其內容至少應包括設備名稱、設備規格、設備材料以及簽署頁。業績要求以本條為準,資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視為無效業績。
3.1.4 信譽要求。
(1)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2)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政務服務平臺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5 其他要求。
(1)投標人提供的產品和配置必須是完整的,無缺項,在功能上完全滿足應用要求。投標人承諾整體性能保證,無論何時發現缺項或漏項,投標人都必須承諾無條件的無償補足。 (2)投標人需承諾:收到中標通知書后3日內提供初版技術協議 (3)承諾滿足《30 萬噸/年烷基化裝置廢酸再生單元廢熱鍋爐及排污膨脹器詢價文件》和《廢酸再生單元蒸汽加熱器技術詢價書》技術要求.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招標物資由投標人自行生產,招標文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