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虹橋不正常航班高端旅客住宿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 一、項目內容: | |||||||||||||||||||||||||||
| (一)項目名稱:虹橋不正常航班高端旅客住宿服務項目 | |||||||||||||||||||||||||||
| (二)項目編號:CGXM-SHB-E-202606544 | |||||||||||||||||||||||||||
| (三)資金來源: | |||||||||||||||||||||||||||
| (四)項目
(二)需執行的標準規范:公司相關標準規范,包括但不限于《不正常航班服務操作規范》、《旅客行李運輸服務手冊》等。 (三)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酒店標準為四星級或同等檔次酒店; 2.酒店離虹橋T1、T2航站樓單次車程時間在40分鐘以內; 3.按照1 人1 間為旅客安排住宿,家庭旅客、同行旅客根據旅客需求安排。嬰兒旅客不得單獨安排房間,需與同行人同住;12歲(含)以下兒童原則上不安排單間; 4.供應商應提供安全、整潔、舒適的住宿、就餐環境和配套設施、設備,且提供的食宿條件、服務設施和服務標準應符合國航《不正常航班服務操作規范》; 5.供應商應配置有餐廳(可提供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能為旅客提供早、中、晚、夜宵的供餐能力,確保其工作人員上崗健康。其提供的食品、生產餐食的廚房環境、制作工藝、食品包裝以及配備、裝運食品及供應品的操作流程符合《食品安全法》和當地政府有關衛生管理的辦法、規定; 6.每個房間內應配備免費飲用水或燒水壺; 7.優先考慮可提供虹橋機場與酒店間旅客接送服務。 (四)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具備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包括但不限于酒店住宿或旅館以及其他與采購需求內容相匹配的經營范圍描述; 2.具備符合供應商資格要求的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特許經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消防驗收證明、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等; 3.具備7×24小時的服務熱線與調度能力。 (五)驗收標準: 根據公司相關標準規范和采購合同條款進行驗收,確保供應商按照延誤航班服務標準要求提供相應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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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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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報名要求: | |||||||||||||||||||||||||||
| (一)未在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6日23時59分59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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