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建設公司-銀川基地工程項目-鋼結構框架協議鋼結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第十建設公司-銀川基地工程項目-鋼結構框架協議鋼結構 招標項目資金來自 國有資金占主導地位 , 出資比例為 100 %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鋼結構 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概況 |
|---|---|---|
| 1 | 第十建設公司-銀川基地工程項目-鋼結構框架協議 | / |
2.2 招標范圍
| 序號 | 物資描述 | 數量 | 單位 |
|---|---|---|---|
| 1 | 鋼結構 | 1.000 | 噸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 登記制度登記,執照有效。 (2)投標商具有鋼結構制造企業資質證書為一級及以上、鋼結構設計資質為輕型鋼結構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為壹級。提供以上3種有效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3.1.2 財務要求。
無
3.1.3 業績要求。
無
3.1.4 信譽要求。
(1)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政務服務平臺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投標人未處于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4)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承諾:鋼結構主要原材料采購、二次深化設計、生產加工、檢驗等工作在投標人自有工廠進行,不得委托其他企業加工或非自有工廠進行生產。若在合同執行過程發現存在鋼結構非自有工廠進行生產或任何形式的分包、轉包的情況,招標人可解除合同并賠償招標人實際損失。(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承諾書)。 (2)投標人須承諾:免費提供現場售后服務,并安排 1-2名駐點現場服務人員提供技術服務(與設計直接溝通,配合設計院進行模型轉換),指導鋼結構的安裝,并負責解決鋼結構在安裝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統籌供貨,保證相關材料按要求的時間內及時送貨指定地點,確保滿足項目建設的進度要求。現場售后服務人員派駐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的承諾書)。 (3)投標人須承諾:鋼結構交貨驗收合格前的修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的承諾書)。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招標物資由投標人自行生產,招標文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2026-04-20 17:00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注冊后請聯系010-68818478審核開通,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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