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電子束自動鍍膜機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采購電子束自動鍍膜機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ZKX20260341A029
2.2 招標項目名稱:電子束自動鍍膜機
2.3 數量:壹套
2.4 設備用途及系統組成:
設備用途:設備采用電子槍+RF射頻輔助沉積的方式,通過直接光控以及石英晶振監控膜厚方式,在光學零件表面鍍制介質膜或金屬膜。(Cr\Ni\Cu\Au等)鍍制。該設備具備高精度膜厚控制和高質量膜層結構的特點,適用于可見和近紅外高品質濾光膜、偏振分光膜、高反射膜、寬帶增透膜等光學薄膜及各種金屬膜。
系統組成:電子束自動鍍膜機主要由真空系統、膜厚監控系統、蒸發系統、RF輔助源系統、加熱系統、控制系統等組成。
2.5 交貨
2.6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6個月內。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它營業登記證書。
3.2 財務要求:投標人應附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審計報告正文、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上述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投標人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業單位的可提供經審計的或單位內審的2024年財務報表。
3.3業績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與所投設備同品牌的類似設備銷售量≥3臺,提供設備銷售業績證明(提供合同復印件及技術協議復印件審核)。
3.4 信譽要求:標人在經營活動中,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具有良好的信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信用中國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查詢結果)或信譽承諾書。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帶本項目招標編號)的授權書(原件)。
3.7 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進行登記才具有投標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