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司海門電廠5、6#機組2×1000MW擴建工程廠外貯灰場工程施工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廣東公司海門電廠5、6號機組2×1000MW擴建工程已于2022年8月30日取得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批復文件(粵發改核準〔2022〕27號);項目建設單位為海門發電責任公司,建設2臺1000MW超超臨界一次再熱燃煤發電機組
為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后續管理,現需招標采購廣東海門電廠5、6號機組2×1000MW擴建工程廠外貯灰場工程施工。
2.2 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準備工作:投標人負責開工前所需專題及開工前所有手續辦理;負責場地勘探、場地平整及地上附著物的清理和清表工作,負責灰場內95座及地下未知墳墓的遷改、協調工作,遷墳補償費由投標人負責;遷墳的新選位置及新建墳墓由投標人負責,費用包含在遷墳補償費內;本項目灰場和灰壩建設紅線外仍有較多墳墓,極可能引起墳墓權屬人索賠等,相關風險投標人自行考慮,不單獨報價。投標人負責施工前對灰場施工范圍采用(鐵路護欄網3米高)進行全封閉,再進行后續工程施工,相關施工措施費包含在投標總價中,不予調整。
2.貯灰場施工:貯灰場灰壩、貯灰場截排水系統構筑物(包括排水箱涵、排水豎井、灰水回收池等)、灰場庫區防滲、運灰道路、灰場外排洪溝、灰場監測井等工程。
3.工程驗收,包括本工程的水保、環保、消防、安評、職業健康等驗收項目、交付投產、全部檔案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及驗收,實現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三同時”等。
4.開工手續辦理,施工臨時用地手續辦理;
5.投標人負責棄土棄渣處理,灰場土石方開挖與灰壩碾壓用土,存在土方不平衡情況,如需外購土,費用不單獨報價,投標人綜合考慮。
6.負責灰場供電、供水開戶手續辦理,負責防洪評價批復手續辦理。
7.其它工作:投標人負責本工程施工全過程與村、鎮政府的所有協調工作,必須充分了解地方文化,有足夠的能力協調處置現場各類問題,遷移墳過程中充分尊重地方習俗,不得引發任何輿情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施工干擾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協調;由于地籍邊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糾紛的協調;恢復村民通行的步行便道等;由于設備、材料等運輸所引起的占壓、損壞影響到第三方的權屬物的協調;施工期間造成的水土流失環保林業罰款費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阻工協調及費用;因施工人員、機械、環境的改變導致的農田家畜受損傷亡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導致的粉塵、噪音、其他污染、交通阻塞而引發的群眾不滿的協調及費用;他人為索要錢財進行的故意無理取鬧、騷擾阻撓施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投標人技術、設備、人員問題,導致的超出設計臨時用地范圍需要增加臨時用地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需要當地群眾或者政府出面協助施工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其他為促進本工程順利進展的協調工作及費用;地上附著物補償等工作。本工程周邊村鎮密集,有一定的協調難度,投標人應充分考慮,涉及費用單獨報價,風險包干不作調整。
2.3 項目工期:合同簽訂生效后自開工之日起150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均須提供證書掃描件)。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至少2項合同金額2500萬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業績或建筑工程業績,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工作內容頁、簽字蓋章頁等業績證明材料),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項目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須為投標人在職正式職工(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等相關文件);
(2)取得住建部頒發的一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證書且注冊于投標人所在單位(提供有效的電子注冊證書掃描件,需提供擬派項目經理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的電子證書,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3)擬派項目經理具有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提供資格證書掃描件);
(4)擬派項目經理不能同時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且未經業主同意不得更換(投標人須提供承諾函,格式見商務智能評審格式)
3.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本項目不允許轉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3月30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4月09日24時00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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