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 2026年購電服務項目采購公告
(采購編號:CG2700062002258449)
1.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廣州 2026年購電服務項目,采購人為廣州 ,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2.項目概況和采購范圍
2.1項目概述:根據廣東省電力交易中心對于年用電量5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工商業用戶(專變用戶)購電的相關要求,電力用戶2024年起全部工商業電量均需通過市場直接購買,需采購有資質售電公司開展購電服務工作,購買綠電及辦公場所用電全額綠證。本次服務預計執行時間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 月31日,涉及非生產場所10kV及以上用電量約為4200萬千瓦時,綠電200萬千瓦時,辦公場所用電8000萬千瓦時。
2.2采購范圍: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 月31日,廣州 所屬用戶非生產場所的10kV及以上工商業(專變用戶)用電的購電。
2.3項目所在地區:廣州
2.4采購分類:框架。
框架采購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 月31日。采購單位按照框架采購協議承諾的采購金額向成交供應商采購。框架采購協議期限內,采購單位實際采購量(金額)應不少于承諾采購金額的80%且不超過150%,且上限采購金額不應達到公開招標規模(由于招標失敗轉非招標項目的除外)。協議期屆滿,簽約供應商的實際采購量(金額)在承諾采購量(金額)上下限之間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實際采購量(金額)達到承諾采購量(金額)上限的,應提前終止框架協議;實際采購量(金額)未達到承諾采購量(金額)下限的,應延長該供應商的協議有效期限,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在延長期內,該框架協議的實際采購量(金額)達到下限時立即終止框架協議,延長期滿仍未達到下限,自動終止框架協議。
2.5項目類別:服務
2.6標的清單:
| 序號 | 標的名稱 | 標包名稱 | 預計采購金額(萬元) | 最高限價 | 工期/服務期 | 是否特殊包 | 響應保證金 | 是否開展網絡安全審查 |
| 1 | 廣州 2026年購電服務項目 | 廣州 2026年購電服務項目 | 88.14 | 單價限價,詳見報價表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 月31日 | 否 | / | 否 |
注:本項目不收取響應保證金。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