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 本工程為包鋁熱電廠二期#4鍋爐爐底漏風外循環式治理節能減排改造項目,采用EPC工程方式實施,主要包括項目的全部設計、設備制造(含現場制作設備)、設備及材料采購和供貨、運輸、現場保管、腳手架搭拆、施工(含原有系統及設備的拆除)、土建施工(含廠房外護板拆裝及相關工作)、工程總體安裝、系統調試、消缺、試驗、技術服務、安全措施、人員培訓和最終交付投產等與項目有關的全部工作。
2.1項目名稱:包頭鋁業有限公司熱電廠#4機組鍋爐爐底漏風外循環式治理節能減排改造項目
2.2項目類型:貨物
2.3項目概況:本項目為2026年公司自主決策投資項目之一,采購內容:為防止干渣及冷卻風漏風量大帶來的鍋爐燃燒中心提高而造成的煙氣排煙溫度升高,氮氧化物生成量增加等問題,擬對4#鍋爐干渣機需要的冷卻風進行節能改造,既在風冷干排渣系統上增加一套”外循環式鍋爐爐底漏風治理裝置”,把風冷干排渣機的熱渣冷卻風抽出,在經過除塵后,通過冷卻風機增壓,送入送風機出口風箱內。經過“外循環式鍋爐爐底漏風治理裝置”后,干渣機的冷卻風與鍋爐爐膛煙氣兩個設備的結合處實現設備和煙氣在物理分界處基本一致,以便鍋爐爐底漏風得道有效控制,實現了節能和減排的雙重效果。
2.4項目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東河區
2.5招標范圍:
本工程為包鋁熱電廠二期#4鍋爐爐底漏風外循環式治理節能減排改造項目,采用EPC工程方式實施,主要包括項目的全部設計、設備制造(含現場制作設備)、設備及材料采購和供貨、運輸、現場保管、腳手架搭拆、施工(含原有系統及設備的拆除)、土建施工(含廠房外護板拆裝及相關工作)、工程總體安裝、系統調試、消缺、試驗、技術服務、安全措施、人員培訓和最終交付投產等與項目有關的全部工作。
2.6交貨期:合同簽訂后6個月內完成,具體施工開始時間以招標方通知或指定的時間為準。投標方應接到招標方通知之后,確保36小時內投標方人員趕至招標方現場,并按照招標方要求開始進行施工。
2.7其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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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項目 |
資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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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 |
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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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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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要求 |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它關、停、并、轉等狀態,有足夠的流動資金承擔本項目的實施,提供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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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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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譽要求 |
1.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單、灰名單。 2.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投標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發生過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員工職業健康事故或者質量事故,未在開標前12個月內發生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提供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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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投標人委托的施工單位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投標人在合同簽訂后15日內提供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并提供承諾書)。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6-02-12 00:00:00.0至2026-02-28 00:00:00.0(北京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