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頭鑫達黃金礦業 烏拉山-哈德門金礦2026年度探礦項目鉆探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內蒙古包頭鑫達黃金礦業 烏拉山-哈德門金礦2026年度探礦項目鉆探工程(招標編號:CNGZB-2026-415)已由相關部門批準,項目業主為內蒙古包頭鑫達黃金礦業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2.2計劃工期:2027年3月31日前完工。
2.3招標范圍:本次共計24380米鉆探工程需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結合施工鉆機類型、作業區域、技術要求等實際情況,將鉆探項目劃分為4個標段。
標段一:東柏樹礦坑道鉆(小鉆)探礦工程,工程量預計10030米(19孔),終孔直徑φ75毫米,招標控制價335.53萬元;
標段二:東柏樹礦水文地質及工程地質鉆探工程,工程量預計2510米(3孔),終孔直徑φ110毫米,招標控制價194.161萬元;
標段三:西柏樹礦坑內鉆(大鉆)探礦工程,工程量預計5100米(6孔),終孔直徑φ75毫米,招標控制價280.856萬元;
標段四:囫圇圖礦坑道鉆(小鉆)探礦工程,工程量預計6740米(14孔),終孔直徑φ75毫米,招標控制價228.412萬元。
注:如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均為第一候選人,則選擇工程總價高的標段作為中標人,其余標段選擇第二候選人為中標人,以此類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
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保持良好履約記錄、有能力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企業、具有有效營業執照。
②具有相關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鉆探類)。
(2)業績要求:
具有鉆探工程施工經驗和具有足夠的技術、人員、設備實力,且具有良好施工信譽及經驗的施工單位。投標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一定的類似工程施工經歷和業績,在設備、人員、資金和質量保證、環境保護、管理體系等方面有圓滿完成本工程的足夠能力。
(3)人員配備要求:
需配備項目經理1名、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現場專職安全員1名。其中項目經理職稱為地質或鉆探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持有效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且擔任過兩項及以上類似工程的項目經理;現場技術負責人須具有10年及以上工齡,精通鉆探工藝,職稱為地質或鉆探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現場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以上管理人員必須是投標人正式聘用的在職員工,年齡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并能提供投標人為以上管理人員繳納的至少包含一年以上的社會保險有效證明。
(4)信譽要求:
①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
②最近三年內未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③未被列入中國黃金集團公司“黑名單”且處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人不得轉包和分包,也不得掛靠式承包。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