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化工股份 廣州 廣州 2026--2028年年海上運輸框架協議海上運輸招標公告
本標在中國石化物資電子招標投標平臺操作,請使用進行操作,操作流程見下方說明。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廣州 2026--2028年年海上運輸框架協議海上運輸(招標編號:NWZ251120-9001-103207) ,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海上運輸 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概況 |
|---|---|---|
| 1 | 廣州 2026--2028年年海上運輸框架協議 | / |
2.2 招標范圍
| 序號 | 物資描述 | 數量 | 單位 |
|---|---|---|---|
| 1 | 海上運輸 | 900000.000 | 噸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服務能力。
3.1.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 登記制度登記,執照有效。
3.1.2 財務要求。
無
3.1.3 業績要求。
無
3.1.4 信譽要求。
(1)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2)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政務服務平臺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5 其他要求。
(1)能提供具備煤炭海洋運輸能力、滿足技術要求的自有或租用船舶的承諾書 (2)提供招標公告發布日之前12個月,在國內船運煤炭業績證明,且船運煤炭運輸業績總和不低于1000萬元,須附銷售合同(采購訂單)及對應增值稅發票(僅接受通過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中“供應商發票”模塊提供的發票信息,第一步:維護和選擇發票,第二步:在投標文件中引用發票功能提供的發票信息。),以上發票均須通過供應商發票管理和驗真系統提交。 (3)提供上年度(若上年度審計報告尚未完成,可向前順延一年)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企業損益表、負債表等。 (4)投標供應商須取得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發放的依據GB/T19680-2013國家標準評估5A及以上物流企業資質(有效期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招標物資由投標人自行生產,招標文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接受流通商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