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李家峽水電站位于青海省尖扎縣和化隆縣交界的黃河干流李家峽河谷中段,上距黃河源頭1796km,下距黃河入海口3668km,距西寧市直線距離55km,公路里程112km。李家峽水電站是黃河上游龍羊峽-青銅峽河段規劃的第三座大型梯級電站。壩址距上游龍羊峽水電站河道距離108.6km,位于龍、劉兩大電站之間。
李家峽水電站額定水頭122m,共設計安裝5 臺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400MW,總裝機容量2000MW。水輪發電機組均為立軸混流式,5 臺機組采用雙排布置,上游側為2#和4#機,下游側為1#、3#、5#機,1#、2#、3#、4#機組分別于1997 年2 月、1997 年12 月、1998 年5 月、1999 年12 月投產。李家峽水電站與西北330kV 電網聯網,主供西北四省,在系統中擔任調峰、調頻任務。目前裝機4 臺(1#、2#、3#、4#機),預留1 臺(5#機)。李家峽水電站主要公用系統前期均已建成投運,地下廠房內的土建工程基本上均已完工,且為5#機組及配套機電設備預留了相應的布置空間。
此次擴建的5#機組裝機容量為400MW,采用新型國產蒸發冷卻介質,配套建設的5#主變采用1 臺額定容量為450MVA 的330kV 三相雙繞組無勵磁調壓升壓變壓器。
2020 年7 月21 日青海省發改委以青發改能源〔2020〕449 號《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黃河李家峽水電站擴機(5 號機組)項目核準的批復》,核準批復為“安裝1 臺40 萬千瓦的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多年平均發電量0.61 億千瓦時,通過李家峽水電站原330 千伏線路接入青海電網”。
黃河李家峽水電站擴機(5 號機組)工程于2022 年3 月1 日開工,于2024 年10 月10日順利完成72h 試運行。
項目地點: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尖扎縣坎布拉鎮。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通過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專項驗收并取得鑒定書之日止,其中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送審稿)自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3 個月完成編制。
黃河李家峽水電站擴機(5 號機組)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編制服務招標文件
2.2 招標范圍及內容
2.2.1 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府部門文件,國家及行業的技術規程、規范相關要求,組織開展必要的現場檢查、資料收集、技術分析和作業環境檢測,對黃河李家峽水電站擴機(5 號機組)工程設計、水工建筑物土建工程施工、金屬結構設備、機電及其附屬設備、監測設備和工程其他設備、設施(含魚類增殖放流站、集運魚系統工程)等進行全面、系統、公平、公正的評價,編寫驗收評價報告。
2.2.2 依據《水電工程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驗收規程》(NB/T 35025-2014)組織現場檢查、驗收評價報告審查及專項驗收階段的所有會務工作,按照專家評審意見對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進行修改和完善,取得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審查意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和相應的履約能力;
(2 )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國” 網站查詢為準, 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財務狀況及資信:近三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處于虧損、破產狀態。應提供經獨立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和報表、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納稅人資格證明。
(4)投標人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6)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2 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備工程咨詢單位甲級資信(電力專業)。
(2)投標人應具有近5 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具有至少2 項大型水電工程安全驗收評價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首頁、承包范圍、簽字頁)、專家審查意見】;
(3)投標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項目負責人須為投標方在冊人員(提供近3 個月養老社保繳費證明,若法人投標可不提供社保證明/授權委托書);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安全評價師資格和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組織編制過或正在承擔安全驗收評價工作;
(4)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6 年2 月4 日至2026 年2 月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