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guī)模:/
2.1項目名稱:呼倫貝爾馳宏礦業(yè)有限公司鋅焙砂代加工項目
2.2項目類型:工程服務
2.3項目概況:根據呼倫貝爾馳宏生產經營需要,因直接外購鋅焙砂雜質高、副產價值低,且周邊市場供應量不足,供應量及品質極不穩(wěn)定,計劃外委開展約60000金屬噸的鋅焙砂代加工業(yè)務。其中2026年38000金屬噸,2027年22000金屬噸(按總需求量平衡后,已剔除沸騰爐投產的產量)。
2.4項目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qū)
2.5招標范圍:
(1)加工方式:甲方將鋅精礦提供給乙方,乙方以沸騰爐焙燒進行脫硫。
(2)確保鋅精礦產出鋅焙砂的回收率不低于98.5%,鋅焙砂含水≤1%,鋅≥50%,S全≤1.5%或Ss≤0.8%,粒度-200目通過率≥80%。
(3)其他要求:代加工企業(yè)具有相應資質及運輸、儲存、裝卸等相應生產能力。
2.6服務期:合同簽訂日-2027 年 12 月 31 日
2.7其他:質量標準詳見第四章“合同條款和格式”中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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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項目 |
資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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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yè)執(zhí)照 |
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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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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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要求 |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它關、停、并、轉等狀態(tài),有足夠的流動資金承擔本項目的實施,提供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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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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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譽要求 |
1.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單、灰名單。 2.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投標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發(fā)生過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員工職業(yè)健康事故或者質量事故,未在開標前12個月內發(fā)生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提供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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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要求 |
項目負責人要求:/ 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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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6-01-30 00:00:00.0至2026-02-04 00:00:00.0(北京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