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條件
本 河南分公司中原燃氣發電有限公司駐馬店及周邊區域分布式光伏項目監理技術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河南省
2.2 規 模: 駐馬店及周邊區域分布式光伏監理技術服務采購。該項目擬定為華能駐馬店及周邊區域126MWp分布式光伏項目監理技術服務,實際容量根據項目實際開發情況而定。
2.3 標段劃分: 河南分公司駐馬店及周邊區域分布式光伏項目監理技術服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河南省駐馬店及周邊區域
2.5 服 務 期: 框架協議合同有效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預估實際服務工期為720日。該項目合同為框架協議合同,合同價款結算以監理人員實際到場服務期以及人員單價合計為準。
2.6 招標范圍:華能駐馬店及周邊區域分布式光伏監理技術服務采購。該項目擬定為華能駐馬店及周邊區域126MWp分布式光伏項目監理技術服務,實際容量根據項目實際開發情況而定。
2.7 監理服務期限: 框架協議合同有效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預估實際服務工期為720日。
2.8 工程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行業和華能集團服務標準。投標人須通過智慧基建管理系統,配合招標人進行項目管理,包括不限于安全管理、進度管理、質量管理、合同管理、造價管理、監理管理、施工圖管理、OA審批、物資管理、人員管理等。
2.9 鑒于本項目為招標人統一招標,中標人確定后,由招標人管理的各項目公司與中標人分別簽署具體合同。中標人明確知悉且同意:本項目中標后,中標人在與任一招標人管理的項目公司履約過程中如出現因中標人原因導致合同解除情形發生的,則在本次統一招標中招標人管理的所有項目公司均有權利與中標人解約,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監理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2.2資格能力要求:/
3.2.3業績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2項光伏項目監理服務業績,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項目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他主要人員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有效的國家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3年以上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經歷(附人員簡歷或其他可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至少擔任過2項光伏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掃描件等能證明總監身份的證明材料。
3.2.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12月04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12月10日23時59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