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梨路(運河-運東大道)道路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云梨路(運河-運東大道)道路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蘇州市吳江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吳行審審發[2021]328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云梨路(運河-運東大道)道路工程(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
2.1.2建設規模:新建道路長約457米、寬度41-65.2米,其中隧道總長約172米,暗埋管45米,敞開段127米,改造引橋長約235.5米。
2.1.3合同估算價:約17234萬元
2.1.4工期要求:50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計劃竣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
2.1.5 其他: /
2.2招標范圍: 施工總承包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R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要求自20
2月以來,企業須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10000萬元及以上且含城市隧道的市政公用工程類似業績。類似工程業績證明材料,包括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項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施工合同證明材料還需提供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網頁截圖至少需體現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等相應合同內容)。1、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中注明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2、招標項目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非招標項目金額以施工合同中的簽約合同價為準。3、如上述資料不能反映上述類似工程指標的,還需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類似工程指標的施工許可證或施工圖審查通過單或竣工圖紙;類似工程信息以“吳江區公共資源會員網上交易系統”(簡稱會員庫)的信息為準。
(2)□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資格評審標準詳見資格預審文件第三章。
5.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 R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附件。
6.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3年2月2日 17:00 至 2023年2月8日17:00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云梨路(運河-運東大道)道路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蘇州市吳江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吳行審審發[2021]328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云梨路(運河-運東大道)道路工程(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
2.1.2建設規模:新建道路長約457米、寬度41-65.2米,其中隧道總長約172米,暗埋管45米,敞開段127米,改造引橋長約235.5米。
2.1.3合同估算價:約17234萬元
2.1.4工期要求:50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計劃竣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
2.1.5 其他: /
2.2招標范圍: 施工總承包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R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要求自20
(2)□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資格評審標準詳見資格預審文件第三章。
5.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 R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附件。
6.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3年2月2日 17:00 至 2023年2月8日17:00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www.dlztb.com會員區后查閱公告
聯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手 機: 18701298819, ;
郵 箱: 1051008819@qq.com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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