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標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重慶市,重慶市,武隆縣
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 新能源重慶武隆興順55MW陸上風電項目一期塔筒采購項目(招標項目編號:CGN-202512160004)已通過 備案 ,項目資金來源企業自籌且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行業:能源電力
項目規模: 新能源武隆興順風電場位于重慶市武隆區和順鎮境內,擬設計安裝11臺單機容量為5.0MW的風電機組。風電機組多沿山頂、山脊布置,分布高程在1199~1300m之間,屬中山地貌。
招標內容與范圍:10臺風力發電機組配套塔筒(塔筒高度121.3米)和1臺風力發電機組配套塔筒(塔筒高度111.3米),及其防腐含 "中國廣核"logo等相關標識噴涂、運輸和相關服務。供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塔筒本體及其內部機械和電氣附件(具體為塔筒平臺、內部爬梯、外部人梯、電纜支架等金屬結構件、防雷接地線、電纜固定夾塊、塔筒內消防滅火器具等);塔筒照明系統(含燈具、線纜等)、電氣接線盒;導軌式防跌落保護裝置(不含防墜器);吊裝用臨時鋼絲繩;電纜護套、隔環,定位銷、銘牌以及各類警示標牌(采用噴涂方案),平臺及門體密封或裝飾用橡塑件、圖紙中包含的其他附件及安裝所需的緊固件,密封膠和緊固膠等輔料。需根據要求配置塔筒吊裝輔助定位銷(數量根據現場吊裝工作面配置),具體見塔筒施工圖和技術規范。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內件的采購、驗收、復驗。塔筒成品的包裝、運輸、保險、交貨、技術文件的提供、技術服務、現場驗收等。
本招標項目不劃分標段。
具體招標范圍和要求以招標技術文件規定為準。
計劃交貨日期:
| 項目名稱 | 交貨時間 |
具體交貨要求以招標技術文件規定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基本資格: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品及服務的獨立企業法人。
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滿足本項目塔筒供貨要求的產能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業產能核定報告、主要生產設備清單、近1年產能運行臺賬、廠房及生產設施權屬證明或租賃協議),證明其具備按期、足額交付本項目塔筒的生產能力。
3.財務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2024)財務審計報告。
4.業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自投標截止時間前36個月起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2個及以上不低于本項目容量的風電場塔筒供貨業績,且上述業績中塔筒對應的風電機組單機容量均≥5MW;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關鍵頁(首頁、標的內容頁、簽字蓋章頁)、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或240小時試運行證明(提供其中1項即可)。
5.信譽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被處于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且未處于中國廣核集團 及其下屬中國廣核新能源控股 限制投標的范圍及期限內。
6.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 /(2)技術負責人: /(3)其他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聯合體注冊說明:兩個或兩個以上普通會員可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由牽頭方以聯合體的名義登錄ECP, 提交聯合體會員注冊申請,經-供應商服務大廳審核通過后成為聯合體會員。以聯合體會員為投標人進行登錄、下載招標文件,投標等投標事宜。
組成聯合體的成員同樣需滿足下述第(3)條的要求。
(2)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如接受)需提供產品制造商提供的唯一項目授權書。(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間存在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或管理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具備前述情況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業(公司)投標。如出現同時投標的情況,該多名投標人將被同時拒絕。
(4)投標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
(5)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投標人在近5年內有以下情形的則不被接受:
1投標人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質量問題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標人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
(7)其他通用資格要求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款。





